≈≈阳谷华泰300121≈≈维赛特财经www.vsatsh.cn(更新:24.12.04) [2024-12-04] (300121)阳谷华泰:关于2024年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21 证券简称:阳谷华泰 公告编号:2024-148 债券代码:123211 债券简称:阳谷转债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8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11.50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因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 11.50 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 11.45 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实施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尚未实施本次股份回购。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适时实施股份回购计划,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四日 [2024-11-30] (300121)阳谷华泰:关于披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后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121 证券简称:阳谷华泰 公告编号:2024-147 债券代码:123211 债券简称:阳谷转债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预案后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日披露的《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以下简称“预案”)“重大风险提示”及“第八节风险因素”中,详细披露了本次交易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及尚需履行的程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除预案披露的风险因素外,公司尚未发现可能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交易或者对本次交易方案作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本次交易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规定,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披露本次交易预案后但尚未发出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前,每三十日发布一次本次交易的进展公告。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拟以发行A股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海南聚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王传华、武凤云等持有的波米科技有限公司100.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 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本次交易的历史披露情况 公司因筹划本次交易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可转换公司债券自2024年10月25日开市起停牌,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筹划发行股份等方式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4-103)。 停牌期间,公司积极组织相关各方推进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2024年10月3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日披露的相关公告。2024年11月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等方式购买资产暨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一般风险提示暨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127),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4年11月1日开市起复牌。 三、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公司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披露正式方案,并由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审议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方案尚需公司董事会再次审议及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后方可实施。本次交易能否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以及最终获得批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后续公司将根据交易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三十日 [2024-11-22] (300121)阳谷华泰: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21 证券简称:阳谷华泰 公告编号:2024-145 债券代码:123211 债券简称:阳谷转债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紧急)通知于 2024 年 11 月 21 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21 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董 事长王文博于本次董事会会议上就紧急通知的原因作出了说明。应参加会议董事 7 名,亲自出席董事 7 名,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董事刘炳柱、朱德胜、张洪民、 刘克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文博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不提前赎回“阳谷转债”的议案》 自 2024 年 1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2 日,公司股票价格有八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不低于“阳谷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 9.62 元/股)的 130%(即 12.506 元/股)。“阳谷转债”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11 月 13 日起由 9.62 元/股调整为 9.58 元/股,自 2024 年 11 月 13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1 日,公司股票价格有七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不低于“阳谷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 9.58 元/股)的 130%(即 12.454 元/股)。因此,自 2024 年 1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1 日期间,公司股票价格 已满足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已触发“阳谷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综合考虑当前市场情况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阳谷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阳谷转债”,且在未来六个月内(即 2024 年 11 月 22 日至 2025 年 5 月 21 日),如再次触发“阳谷转债”上述有条件 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自 2025 年 5 月 21 日后首个交易日重 新计算,若“阳谷转债”再次触发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阳谷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关于不提前赎回“阳谷转债”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2024-11-20] (300121)阳谷华泰:关于“阳谷转债”恢复转股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21 证券简称:阳谷华泰 公告编号:2024-144 债券代码:123211 债券简称:阳谷转债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阳谷转债”恢复转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3211;债券简称:阳谷转债; 2、恢复转股时间:自 2024 年 11 月 22 日起恢复转股。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实施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及相关规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阳谷转债”自 2024 年 11 月 14 日至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即 2024 年 11 月 21 日)止暂停转股。2024 年半年 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恢复转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11 月 14 日披露的《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期间“阳谷转债”暂停转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37)。 根据相关规定,“阳谷转债”将在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即 2024 年 11 月 21 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 2024 年 11 月 22 日)起恢复转股。敬请公 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留意。 特此公告。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日 [2024-11-16] (300121)阳谷华泰:关于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121 证券简称:阳谷华泰 公告编号:2024-143 债券代码:123211 债券简称:阳谷转债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在泰国投资新建生产基地的议案》。为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进一步拓展海外市场,公司计划在泰国投资新建橡胶助剂生产基地,项目第一期投资总额不超过3,760万美元,包括但不限于购买土地、生产厂房建设、购建固定资产等相关事项,实际投资金额以相关主管部门批准金额为准。公司将根据市场需求和业务进展等具体情况,分阶段实施建设泰国生产基地。《关于公司在泰国投资新建生产基地的公告》详细信息见公司2024年7月3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 二、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泰国子公司的设立登记,并先后取得山东省商务厅颁发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境外投资证第N3700202400285号)及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鲁发改开放备〔2024〕285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泰国子公司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华泰泰国新材料有限公司 英文:HTT New Materials Co., Ltd. 注册登记编号:0215567009834 注册资本:500万泰铢 股权结构: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持股99%,博为化学(香港)有限公司持股1%。其中博为化学(香港)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册地址:888 Mu 2, Sam Nak Thong, Mueng Rayong District, Rayong 20110 Thailand 经营范围:一般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以及化工产品生产所需的机械设备和原材料的进口和成品的出口;其他一般化工产品的进出口贸易;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销售,以及其原材料的进口和成品的出口;危险化学品进出口贸易、普通货物和技术进出口。 (二)《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1、境外企业名称:华泰泰国新材料有限公司 2、国家/地区:泰国 3、设立方式:新设 4、投资主体: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比99%,博为化学(香港)有限公司 股比1%。 5、投资总额:3,760万美元 6、经营范围:化工产品(包括橡胶助剂)的生产销售和进出口贸易 7、备案文号:鲁境外投资[2024]N00285号 8、投资路径:华泰泰国新材料有限公司 (三)《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 根据《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1号)和《山东省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鲁发改外资〔2018〕1393号),对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及香港子公司博为化学(香港)有限公司在泰国合资新建3万吨橡胶助剂生产工厂项目予以备案。本通知书有效期2年。 1、项目名称: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博为化学(香港)有限公司在泰国合资新建3万吨橡胶助剂生产工厂项目 2、投资主体: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3、投资地点:直接目的地:泰国-罗勇府 最终目的地:泰国-罗勇府 4、项目总投资:3,760万美元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次投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华泰泰国新材料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2、《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3、《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 特此公告。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六日 [2024-11-15] (300121)阳谷华泰: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21 证券简称:阳谷华泰 公告编号:2024-142 债券代码:123211 债券简称:阳谷转债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14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1 月 14 日(星期四)。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4 日上午 9:15-9:25,9:30— 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24 年 11 月 14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 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 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 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 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 (4)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1 月 7 日(星期四) (5)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阳谷县清河西路 399 号阳谷华泰会议室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文博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477 人 , 代 表 有 表 决 权 股 份118,452,8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388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14,767,4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5358%;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出席会议的股东46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685,4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21%。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7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787,4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57%。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或视频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7,949,71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52%; 反对 411,87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77%;弃权 91,3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7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3,284,24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7145%;反对 411,87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8749%;弃权 91,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106%。 2、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7,902,60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54%; 反对 431,55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43%;弃权 118,73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3,237,13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4706%;反对 431,55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3945%;弃权 118,73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349%。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杨学昌律师、曹广超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五日 [2024-11-15] (300121)阳谷华泰:关于“阳谷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21 证券简称:阳谷华泰 公告编号:2024-140 债券代码:123211 债券简称:阳谷转债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阳谷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调整前“阳谷转债”转股价格为:9.58 元/股 2、调整后“阳谷转债”转股价格为:9.53 元/股 3、转股价格调整起始日期:2024 年 11 月 22 日 一、关于“阳谷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91 号),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6,500,0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650,000,000.00 元。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意,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3 年 8 月 14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阳谷转债”,债券代码“123211”。 根据《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则转股价格相应调整。具体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如下(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P1 为调整后转股价,n 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 率,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利益所必需的股份回购除外)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予以制定。 二、转股价格历次调整的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对象共计 142 人,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21.80 万股,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 142 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归属期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规定及《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结合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情况,“阳谷转 债”的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11 月 6 日起由 9.91 元/股调整为 9.87 元/股。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披露了《2023 年年度权益 分派实施公告》。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当时总股本 408,989,577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5,735,000 股后的 403,254,57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 2.50 元(含税)人民币现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规 定及《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结合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阳谷转债”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4 月 29 日起由 9.87 元/股调整为 9.62 元/股。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限制性股票的 142 名激励对象中,本归属期内有 1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27,000 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失效。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对象共计 141 人,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为 4,191,000 股,归属价格为 5.59 元/股,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 141 名激励对象办 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相关事宜。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规定及《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结合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情况,“阳谷转债”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11 月 13 日起由 9.62 元/股调整为 9.58 元/股。 三、本次“阳谷转债”转股价格调整原因及结果 (一)转股价格调整原因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 公司现有总股本 448,675,320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7,286,840 股后的 441,388,48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0.50 元(含税)人民币现金,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 额 22,069,424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11 月 21 日,除权 除息日为:2024 年 11 月 22 日。 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22,069,424 元÷448,675,320 ×10=0.491879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491879 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139)。 (二)转股价格调整结果 根据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规定及《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阳谷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如下: P1=P0-D=9.58-0.0491879≈9.53 元/股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4 年 11 月 22 日生效。 特此公告。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五日 [2024-11-15] (300121)阳谷华泰: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300121 证券简称:阳谷华泰 公告编号:2024-139 债券代码:123211 债券简称:阳谷转债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7,286,840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48,675,32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7,286,840股后的441,388,4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0.50元(含税)人民币现金,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22,069,424元(含税)。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22,069,424元÷448,675,320×10=0.491879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491879元/股。 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10月30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具体内容为:以实施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由408,990,345股增加至448,675,320股。公司可转债自2024年11月14日至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止暂停转 股。因此,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48,675,32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7,286,840股后的441,388,4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0.50元(含税)人民币现金,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22,069,424元(含税)。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是一致的。 4、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7,286,840股后的441,388,4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1月2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11月22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11月2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11月2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297 王传华 2 01*****624 尹月荣 3 01*****521 王文博 4 08*****575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5 01*****245 王文一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11 月 14 日至登记日:2024 年 11 月 21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即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7,286,840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48,675,32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7,286,840股后的441,388,4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0.50元(含税)人民币现金,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22,069,424元(含税)。 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22,069,424 元÷448,675,320×10=0.491879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491879 元/股。 2、根据《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则转股价格相应调整。根据前述规定,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阳谷转债”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前“阳谷转债”转股价格为 9.58 元/股,调整后“阳谷转债”转股价格为 9.53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11 月 22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 的《关于“阳谷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40)。 3、根据公司《关于 2024 年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自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之日(即 2024 年 11 月 22 日)起,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 格由不超过人民币 11.50 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 11.45 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41)。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山东省阳谷县清河西路 399 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联系人:王超、卢杰 咨询电话:0635-5106606 传真电话:0635-5106609 八、备查文件 1、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五日 [2024-11-15] (300121)阳谷华泰:关于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21 证券简称:阳谷华泰 公告编号:2024-141 债券代码:123211 债券简称:阳谷转债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 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份回购概述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召 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票。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11.50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 公司现有总股本 448,675,320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7,286,840 股后的 441,388,48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0.50 元(含税)人民币现金,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 额 22,069,424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11 月 21 日,除权 除息日为:2024 年 11 月 22 日。 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22,069,424 元÷448,675,320 ×10=0.491879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491879 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139)。 三、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关于 2024 年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 11.50 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 11.45 元/股(含)。具体计算过程如下: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11.50 元/股-0.0491879 元/股≈11.45 元/股(保留两位小数)。 鉴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 (含),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1.45 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8,733,624 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95%;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4,366,813 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97%,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公司对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的调整,自 2024 年 11 月 22 日起生效。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将根据回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五日 [2024-11-14] (300121)阳谷华泰:关于“阳谷转债”预计触发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121 证券简称:阳谷华泰 公告编号:2024-138 债券代码:123211 债券简称:阳谷转债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阳谷转债”预计触发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价格自 2024 年 1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3 日已有九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阳谷转债”当期转 股价格的 130%。如后续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继续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即 9.58 元/股)的 130%(即 12.454 元/股),预计后续可能触发“阳谷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根据《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届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阳谷转债”。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相关规定,并及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91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5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847,650.42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44,152,349.58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已支付的保荐费及承销费(不含税)后实收募集资金645,754,716.98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8月2日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3JNAA3B0500)。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65,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3年8月14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阳谷转债”,债券代码“123211”。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2023年8月2日,T+4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4年2月2日至2029年7月26日。债券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上市公司股东。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阳谷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9.91元/股。 2、公司于2023年10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对象共计142人,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21.80万股,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142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归属期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规定及《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结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情况,“阳谷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11月6日起由9.91元/股调整为9.87元/股。 3、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于2024年4月22日披露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当时总股本408,989,577股剔除已回购股份5,735,000股后的403,254,57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2.50元(含税)人民币现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规定及《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结合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阳谷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4月29日起由9.87元/股调整为9.62元/股。 4、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 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限制性股票的142名激励对象中,本归属期内有1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27,000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失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对象共计141人,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191,000股,归属价格为5.59元/股,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141名激励对象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相关事宜。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规定及《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结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情况,“阳谷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11月13日起由9.62元/股调整为9.58元/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阳谷转债”最新转股价格为9.58元/股。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条件赎回条款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其中: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票面利率 “阳谷转债”的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2.00%、第六年2.50%。 “阳谷转债”本期票面利率为 0.50%。 三、本次可能触发“阳谷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情况 自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12日,公司股票价格有八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阳谷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9.62元/股)的130%(即12.506元/股);“阳谷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11月13日起由9.62元/股调整为9.58元/股,公司2024年11月13日股票收盘价不低于“阳谷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9.58元/股)的130%(即12.454元/股)。因此,公司股票价格自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13日已有九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阳谷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如后续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继续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即9.58元/股)的130%(即12.454元/股),预计后续可能触发“阳谷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根据《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届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阳谷转债”。 四、风险提示 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若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将在满足可转债赎回条件的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行使赎回权,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可转债有条件赎回的相关约定,并及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四日 [2024-11-14] (300121)阳谷华泰: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121 证券简称:阳谷华泰 公告编号:2024-136 债券代码:123211 债券简称:阳谷转债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传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尹月 荣、王文一、王文博主动减持、持股比例被动稀释等原因导致,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传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尹月 荣女士、王文一先生、王文博先生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有关权 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1、2022年12月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王传华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 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800万股,占减持时总股本的1.98%。 2、2023年11月6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的 421.80万股限制性股票上市,总股本增加至408,988,870股;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阳谷转债)于2024年2月2日进入转股期,截至2024 年11月12日,“阳谷转债”因转股减少数量3,414,734张,转股数量为35,495,336 股,总股本增加至444,484,206股;2024年11月13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可归属的419.10万股限制性股票上市,总股本增加至 448,675,206股。因公司总股本增加,信息披露义务人王传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 尹月荣女士、王文一先生、王文博先生在合计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持 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从36.46%减少至33.44%(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股份数量7,286,840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情况 股份性质 占当时总 占目前总 股数(股) 股本比例 股数(股) 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01,557,010 25.09% 93,557,010 21.20% 王传华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01,557,010 25.09% 93,557,010 21.20%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合计持有股份 34,222,500 8.45% 34,222,500 7.75% 尹月荣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4,222,500 8.45% 34,222,500 7.75%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合计持有股份 17,716,660 4.38% 17,716,660 4.01% 王文博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429,165 1.09% 4,429,165 1.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13,287,495 3.28% 13,287,495 3.01% 合计持有股份 2,083,939 0.51% 2,083,939 0.47% 王文一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083,939 0.51% 520,985 0.12%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1,562,954 0.35% 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股份 155,580,109 38.44% 147,580,109 33.4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42,292,614 35.15% 132,729,660 30.07% 有限售条件股份 13,287,495 3.28% 14,850,449 3.36% 注:1、上表中“有限售条件股份”为高管锁定股;2、“占当时总股本比例”指占本次权益变动前对应的公司当时总股本404,770,870股的比例;“占目前总股本比例”指占公司截至2024年11月12日股份总数441,388,366股(总股本448,675,206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7,286,840股)的比例;3、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2、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已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备查文件 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四日 [2024-11-14] (300121)阳谷华泰: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期间“阳谷转债”暂停转股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21 证券简称:阳谷华泰 公告编号:2024-137 债券代码:123211 债券简称:阳谷转债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期间“阳谷转债”暂停转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债券代码:123211 债券简称:阳谷转债 2、转股期限:2024 年 2 月 2 日至 2029 年 7 月 26 日 3、暂停转股时间:2024 年 11 月 14 日至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 4、恢复转股: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鉴于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 10 月 30 日 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实施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详见附件)条款的规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阳谷转债” 将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至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止暂停转股。2024 年半年度权 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恢复转股。 在上述期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正常交易,敬请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注意。 特此公告。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四日 附件:《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条款的规定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则转股价格相应调整。具体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如下(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P1 为调整后转股价,n 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 率,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利益所必需的股份回购除外)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予以制定。 [2024-11-14] (300121)阳谷华泰: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4-11-09] (300121)阳谷华泰:关于”阳谷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21 证券简称:阳谷华泰 公告编号:2024-135 债券代码:123211 债券简称:阳谷转债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阳谷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债券简称:阳谷转债,债券代码:123211 2、本次调整前转股价格:9.62 元/股 3、本次调整后转股价格:9.58 元/股 4、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4 年 11 月 13 日 一、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91 号),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6,500,0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65,000 万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意,公 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3 年 8 月 14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阳 谷转债”,债券代码“123211”。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规定及《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则转股价格相应调整。具体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如下(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P1 为调整后转股价,n 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 股本率,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利益所必需的股份回购除外)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予以制定。 二、转股价格历次调整的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对象共计 142 人,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21.80 万股,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 142 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归属期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规定及《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结合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 属期归属情况,“阳谷转债”的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11 月 6 日起由 9.91 元/股调 整为 9.87 元/股。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披露了《2023 年年 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当时总股本 408,989,577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5,735,000 股后的 403,254,577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 2.50 元(含税)人民币现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规定及《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结合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阳谷 转债”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4 月 29 日起由 9.87 元/股调整为 9.62 元/股。 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2024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限制性股票的 142 名激励对象中,本归属期内有 1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27,000 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失效。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对象共计 141 人,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191,000 股,归属价格为 5.59 元/股,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 141 名激励对象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结合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情况,“阳谷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前“阳谷转债”转股价格为 9.62 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为 9.58 元/股,计算过程如下: P0=9.62,A=5.59,k=4191000/442609614=0.95% P1=(P0+A×k)/(1+k)=(9.62+5.59×0.95%)/(1+0.95%)=9.58 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注:上述公式中的所采用的总股本数量 442,609,614 股,系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4 年 11 月 7 日的股本结构表。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11 月 13 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九日 [2024-11-09] (300121)阳谷华泰: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21 证券简称:阳谷华泰 公告编号:2024-134 债券代码:123211 债券简称:阳谷转债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结果 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4 年 11 月 13 日 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141 人 限制性股票归属数量:419.10 万股,占公司截至 2024 年 11 月 7 日总股本 的 0.95%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近日,公司办理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的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具体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9 月 17 日、2021 年 10 月 1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六次会议、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本次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1、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3、限制性股票数量: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为 1,406.00 万股,约占 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37,513.1706 万股的 3.75%。本次激励计划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4、授予价格:授予价格为 5.59 元/股(公司 2021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2022 年 度权益分派方案和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均已实施完毕,因此授予价格由 6.14 元/股调整为 5.59 元/股)。 5、授予日期:2021 年 10 月 18 日。 6、授予对象: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共 142 人,包括公司 公告本次激励计划时在本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其他关键人员,但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7、归属安排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批次归属比例和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 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40% 第二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 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第三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 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8、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事宜: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 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若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 第(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3)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4)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1-2023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 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归属条件之一。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业绩考 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2021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24 亿元或 2021 年净利润不低于 3.5 亿元; 第二个归属期 2022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25 亿元或 2022 年净利润不低于 4 亿元; 第三个归属期 2023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30 亿元或 2023 年净利润不低于 5.5 亿元。 注:①上述“营业收入”以 经公司聘请的 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 的会计师事 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上述“净 利润”指标计算以经审计 的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作为计算依据。 ②上述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涉及的业绩目 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 业绩预测和 实质承诺。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5)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制定的《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考核结果确定激励对象实际归属的比例。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不合格”三个等级,分别对应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如下表所示: 个人考核评价结果 优秀 良好 不合格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80% 0%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期计划归属的数量×当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的部分,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期归属。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的,如公司发行股票(含优先股)或可转债等导致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而须履行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行的填补回报措施得到切实履行的条件。 本次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公司为本次激励计划制定的《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二)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9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 年 9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 年 9 月 18 日至 2021 年 9 月 27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 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 年 10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买卖 [2024-11-09] (300121)阳谷华泰: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1%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21 证券简称:阳谷华泰 公告编号:2024-133 债券代码:123211 债券简称:阳谷转债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 1%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次权益变动系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限制性股票归属、可转换公司债券“阳谷转债”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从而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不涉及持股数量发生变化,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的 421.80 万股限制性股 票于 2023 年 11 月 6 日上市,总股本增加至 408,988,870 股;“阳谷转债”于 2024年 2 月 2 日进入转股期,自 2024 年 2 月 2 日至 2024 年 11 月 7 日期间,“阳谷转债” 因转股减少数量 3,234,395 张,转股数量为 33,620,744 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442,609,614 股。因此,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合计被动稀释超过 1%,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1 王传华 住所 山东省济南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 2 尹月荣 住所 山东省聊城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 3 王文博 住所 山东省聊城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 4 王文一 住所 山东省聊城市****** 权益变动时间 2022 年 12 月 2 日至 2024 年 11 月 7 日 股票简称 阳谷华泰 股票代码 300121 变动类型(可多选)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 增持/减持股数(股) 增持/减持比例 A 股 - 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2.56% 合计 - 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2.56%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本次权益变动方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式(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因限制性股票归属、可转债转股导致总股本增加而被动稀释) 本次增持股份的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资金来源(可多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选)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3、本次变动前后,投 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 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当时总 占目前总 股数(股) 股本比例 股数(股) 股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93,557,010 23.11 93,557,010 21.49 王传华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93,557,010 23.11 93,557,010 21.49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合计持有股份 34,222,500 8.45 34,222,500 7.86 尹月荣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4,222,500 8.45 34,222,500 7.86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合计持有股份 17,716,660 4.38 17,716,660 4.07 王文博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429,165 1.09 4,429,165 1.02 有限售条件股份 13,287,495 3.28 13,287,495 3.05 合计持有股份 2,083,939 0.51 2,083,939 0.48 王文一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083,939 0.51 520,985 0.12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1,562,954 0.36 合计持有股份 147,580,109 36.46 147,580,109 33.9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34,292,614 33.18 132,729,660 30.49 有限售条件股份 13,287,495 3.28 14,850,449 3.41 4、承诺、计划等履行 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做出的承诺、意 是□ 否√ 向、计划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是□ 否√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 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 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 是□ 否√ 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注:1、上表中“有限售条件股份”为高管锁定股;2、“占当时总股本比例”指占本次变 动前对应的公司当时总股本 404,770,870 股的比例;“持股比例”、“占目前总股本比例”指占公 司截至 2024 年 11 月 7 日股份总数 435,322,774 股(总股本 442,609,614 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中的 7,286,840 股)的比例;3、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特此公告。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九日 [2024-11-08] (300121)阳谷华泰: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121 证券简称:阳谷华泰 公告编号:2024-132 债券代码:123211 债券简称:阳谷转债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 会议决定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星期四)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并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发布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 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会议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 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14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1 月 14 日(星期四)。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 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4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 结果为准。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1 月 7 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于 2024 年 11 月 7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山东省阳谷县清河西路 399 号阳谷华泰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 1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2.00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 议审议并通过,议案内容详见 2024 年 10 月 29 日披露于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上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三、现场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4 年 11 月 11 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00 2、登记地点:山东省阳谷县清河西路 399 号阳谷华泰证券部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 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 2024 年 11 月 11 日 17:00 前送达公司证券 部。来信请寄:山东省阳谷县清河西路 399 号阳谷华泰证券部,邮编:252300(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超、卢杰 联系电话:0635-5106606联系传真:0635-5106609 邮箱:info@yghuatai.com 邮政编码:252300 5、其他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务必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2)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和交通等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4、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八日 + 附件: 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二、《股东参会登记表》 三、《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121。 2、投票简称:“华泰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 11 月 14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4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附件三: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女士/先生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 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如下: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编码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 投票提案 1.00 《关于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 的议案》 2.00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说明:表决意见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打“√”为准,对审议事项不得 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 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持股股份性质: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限:自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 1: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注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024-11-05] (300121)阳谷华泰: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21 证券简称:阳谷华泰 公告编号:2024-130 债券代码:123211 债券简称:阳谷转债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 简称:阳谷华泰,证券代码:300121)交易价格在 2024 年 11 月 1 日、2024 年 11 月 4 日,连续 2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及现场问询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2024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 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等方式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公告》。2024 年 11 月 1 日,公 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海南聚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王传华等 14 名交易对手方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波米科技 100%股份,同时拟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鉴于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定暂不召集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待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并依照法定程 序召集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3、除上述正在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外,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次交易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次交易的具体交易价格尚未确定。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董事会再次审议及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相关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 日披露的《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中,对本次交易存在的风险因素进行了详细说明,敬请广大投资者再次仔细阅读并注意风险。同时,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五日 [2024-11-05] (300121)阳谷华泰:关于可转债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21 证券简称:阳谷华泰 公告编号:2024-131 债券代码:123211 债券简称:阳谷转债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债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91 号),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65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 100 元,发行总额人民币 65,000 万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深交所”)同意,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3 年 8 月 14 日起在深交 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阳谷转债”,债券代码“123211”。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 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2023 年 8 月 2 日,T+4 日)起满 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止,即 2024 年 2 月 2 日至 2029 年 7 月 26 日,公司目前可转债转股价格为 9.62 元/股。 二、可转债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价格连续两个交易日(2024 年 11 月 1 日、2024 年 11 月 4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属于可转债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三、公司关注、核实的情况 针对“阳谷转债”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2024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 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等方式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公告》;2024 年 11 月 1 日,公 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海南聚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王传华等 14 名交易对手方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波米科技 100%股份,同时拟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鉴于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定暂不召集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待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并依照法定程序召集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3、除上述正在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外,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可转债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5、截至 2024 年 11 月 4 日,“阳谷转债”收盘价格为 185.472 元/张,转股价 值为 180.67 元/张,转股溢价率为 2.66%; 6、可转债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买卖公司可转债的情形。 7、公司不存在导致可转债价格异常波动的其他重大信息或者重大风险事项。 四、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五、风险提示 1、“阳谷转债”近期价格波动较大,连续两个交易日(2024 年 11 月 1 日、2024 年 11 月 4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 2、截至 2024 年 11 月 4 日,“阳谷转债”收盘价格为 185.472 元/张,转股价 值为 180.67 元/张,转股溢价率为 2.66%。敬请投资者关注当前“阳谷转债”的估值风险。 3、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4、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次交易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次交易的具体交易价格尚未确定。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董事会再次审议及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相关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 日披露的《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中,对本次交易存在的风险因素进行了详细说明,敬请广大投资者再次仔细阅读并注意风险。同时,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五日 [2024-11-05] (300121)阳谷华泰: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21 证券简称:阳谷华泰 公告编号:2024-129 债券代码:123211 债券简称:阳谷转债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6 日召 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票。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14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 万元(含),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7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 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107)、《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108)及《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9)。 因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 14 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 13.75 元/股(含)。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 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成。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情况 2023 年 12 月 4 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50,000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5 日在巨潮资讯网 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3)。 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严格履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并在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时,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实际回购的时间区间为 2023 年 12 月 4 日至 2024 年 9 月 9 日,公司通过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7,286,840 股,占公司截至 2024 年 11 月 1 日总股本的 1.76%,最高成交价为 9.41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6.62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54,858,948.60 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回购的实施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回购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一致性的说明 本次实际回购的方式、回购价格、资金来源及资金总额、实施期限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实际回购金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的下限,且未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公司已在规定期限内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三、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自查,自公司首次披露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五、本次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交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成,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7,286,840 股,占公司截至 2024 年 11 月 1 日总股本的 1.76%。本次回购计划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计划,存在无法全部授予的可能。若回购股份全部授予并全部锁定,则公司股本总额不变,股本结构相应变化。若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未能在 36 个月内完成前述用途,或所回购的股份未能全部用于前述用途,则尚未使用的部分股份将在履行相关程序后予以注销,公司股本总额相应减少。具体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及风险提示 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7,286,840 股,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根据公司回购方案,本次回购的股份后续将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如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未能实施上述用途,或所回购的股份未全部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的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若公司后续拟注销相应回购股份,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规定通知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公司将结合实际情况适时作出安排,届时将按照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五日 [2024-11-01] (300121)阳谷华泰: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21 证券简称:阳谷华泰 公告编号:2024-123 债券代码:123211 债券简称:阳谷转债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紧急)通知已于2024年10月31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1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董事长王文博于本次董事会会议上就紧急通知的原因作出了说明。应参加会议董事7名,亲自出席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朱德胜、张洪民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文博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以下简称“《重组审核规则》”)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照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条件,董事会经过对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充分论证后,认为公司符合实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要求及各项条件。 本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由关联董事王文博、王文一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刘炳柱、马德龙、朱德胜、张洪民、刘克健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1、整体方案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交易对方海南聚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南聚芯”)、王传华、武凤云、阳谷霖阳电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阳谷霖阳”)、阳谷泽阳电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阳谷泽阳”)、聊城惠鲁睿高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惠鲁睿高”)、聊城昌润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聊城昌润”)、聊城睿高致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睿高致远”)、刘保乐、孟宪威、马桂兰、贾志臣、柴建华、张桂英合计持有的波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波米科技”或“标的公司”)100%股权,同时拟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的 30%,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 100%。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拟用于支付本次交易中的现金对价、标的公司的项目建设、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以及支付本次交易相关税费及中介机构费用等,募集资金具体用途及金额将在重组报 告书中予以披露。若最终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足,则不足部分将由上市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者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成功实施为前提,但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 本议案由关联董事王文博、王文一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刘炳柱、马德龙、朱德胜、张洪民、刘克健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方案 (1)交易对方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海南聚芯、王传华、武凤云、阳谷霖阳、阳谷泽阳、惠鲁睿高、聊城昌润、睿高致远、刘保乐、孟宪威、马桂兰、贾志臣、柴建华、张桂英。 本议案由关联董事王文博、王文一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刘炳柱、马德龙、朱德胜、张洪民、刘克健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标的资产 本次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的标的资产为波米科技100%的股权。 本议案由关联董事王文博、王文一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刘炳柱、马德龙、朱德胜、张洪民、刘克健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交易价格和支付方式 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日,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将在本次交易标的的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参考依据,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 本次交易中交易对方获得的具体股份对价及现金对价金额将在交易标的审计、评估工作完成、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确定后,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 本议案由关联董事王文博、王文一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刘炳柱、马德龙、朱德胜、张洪民、刘克健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本次交易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1.00元,上市地点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 本议案由关联董事王文博、王文一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刘炳柱、马德龙、朱德胜、张洪民、刘克健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方式,本次发行股份对象为海南聚芯、王传华、武凤云、阳谷霖阳、阳谷泽阳、惠鲁睿高、聊城昌润、睿高致远、刘保乐、孟宪威、马桂兰、贾志臣、柴建华、张桂英。 本议案由关联董事王文博、王文一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刘炳柱、马德龙、朱德胜、张洪民、刘克健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6)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发行股份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8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上市公司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1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股 交易均价类型 交易均价 交易均价的 80% 定价基准日前 20 交易日均价 9.94 7.95 定价基准日前 60 交易日均价 9.45 7.56 定价基准日前 120 交易日均价 9.18 7.34 经交易各方协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7.34元/股,不低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前60个交易日、前1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 本议案由关联董事王文博、王文一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刘炳柱、马德龙、朱德胜、张洪民、刘克健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发行数量 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作价尚未确定,本次交易中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数量尚未确定。发行股份数量将在交易对价及具体现金和股份支付比例确定后通过以下公式计算得出: 发行股份数量=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的交易对价÷本次发行价格 若经上述公式计算的具体发行数量为非整数,则不足一股的,交易对方自愿放弃。最终发行的股份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文件为准。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本次发行数量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本议案由关联董事王文博、王文一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刘炳柱、马德龙、朱德胜、张洪民、刘克健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锁定期安排 根据交易对方出具的股份锁定承诺函,交易对方海南聚芯、王传华、武凤云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实际控制人控制之下不同主体之间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除外)。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海南聚芯、王传华、武凤云因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期间如发生除权、除息、配股等事项,发行价格相应调整)。 交易对方阳谷霖阳、阳谷泽阳、惠鲁睿高、聊城昌润、睿高致远、刘保乐、孟宪威、马桂兰、贾志臣、柴建华、张桂英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如用于认购上市公司股份的标的公司股份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已满12个月,则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认购取得的相应的对价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如用于认购上市公司股份的标的公司股份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12个月,其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认购取得的相应的对价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之后,由于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持的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进行锁定。如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不转让交易对方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若交易对方承诺的上述股份锁定期与深交所、中国证监会的监管意见不相符,承诺方同意根据深交所、中国证监会的相关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本议案由关联董事王文博、王文一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刘炳柱、马德龙、朱德胜、张洪民、刘克健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日,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次交易暂未签 [2024-11-01] (300121)阳谷华泰: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21 证券简称:阳谷华泰 公告编号:2024-124 债券代码:123211 债券简称:阳谷转债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会议(紧急)通知于2024年10月31日专人及通讯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1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监事会主席柳章银于本次监事会会议上就紧急通知的原因作出了说明。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柳章银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以下简称“《重组审核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照上市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条件,监事会会经过对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充分论证后,认为公司符合实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要求及各项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二)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1、整体方案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交易对方海南聚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南聚芯”)、王传华、武凤云、阳谷霖阳电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阳谷霖阳”)、阳谷泽阳电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阳谷泽阳”)、聊城惠鲁睿高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惠鲁睿高”)、聊城昌润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聊城昌润”)、聊城睿高致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睿高致远”)、刘保乐、孟宪威、马桂兰、贾志臣、柴建华、张桂英合计持有的波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波米科技”或“标的公司”)100%股权,同时拟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的 30%,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 100%。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拟用于支付本次交易中的现金对价、标的公司的项目建设、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以及支付本次交易相关税费及中介机构费用等,募集资金具体用途及金额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若最终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足,则不足部分将由上市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者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成功实施为前提,但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2、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方案 (1)交易对方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海南聚芯、王传华、武凤云、阳谷霖阳、阳谷泽阳、惠鲁睿高、聊城昌润、睿高致远、刘保乐、孟宪威、马桂兰、贾志臣、柴建华、张桂英。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2)标的资产 本次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的标的资产为波米科技100%的股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3)交易价格和支付方式 截至本次会议召开日,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将在本次交易标的的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参考依据,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 本次交易中交易对方获得的具体股份对价及现金对价金额将在交易标的审计、评估工作完成、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确定后,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4)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本次交易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1.00元,上市地点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5)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方式,本次发行股份对象为海南聚芯、王传华、武凤云、阳谷霖阳、阳谷泽阳、惠鲁睿高、聊城昌润、睿高致远、刘保乐、孟宪威、马桂兰、贾志臣、柴建华、张桂英。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6)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发行股份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8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上市公司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1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股 交易均价类型 交易均价 交易均价的 80% 定价基准日前 20 交易日均价 9.94 7.95 定价基准日前 60 交易日均价 9.45 7.56 定价基准日前 120 交易日均价 9.18 7.34 经交易各方协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7.34元/股,不低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前60个交易日、前1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7)发行数量 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作价尚未确定,本次交易中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数 量尚未确定。发行股份数量将在交易对价及具体现金和股份支付比例确定后通 过以下公式计算得出: 发行股份数量=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的交易对价÷本次发行价格 若经上述公式计算的具体发行数量为非整数,则不足一股的,交易对方自愿 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本次发行数量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8)锁定期安排 根据交易对方出具的股份锁定承诺函,交易对方海南聚芯、王传华、武凤 云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 转让(实际控制人控制之下不同主体之间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除外)。本次交 易完成后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海南聚芯、王传华、武凤云因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期间如发生除权、除息、配股等事项,发行价格相应调整)。 交易对方阳谷霖阳、阳谷泽阳、惠鲁睿高、聊城昌润、睿高致远、刘保 乐、孟宪威、马桂兰、贾志臣、柴建华、张桂英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 份,如用于认购上市公司股份的标的公司股份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已满12个 月,则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认购取得的相应的对价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 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如用于认购上市公司股份的标的公 司股份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12个月,其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认购取 得的相应的对价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 让。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之后,由于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持的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进行锁定。如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不转让交易对方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若交易对方承诺的上述股份锁定期与深交所、中国证监会的监管意见不相符,承诺方同意根据深交所、中国证监会的相关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9)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截至本次会议召开日,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次交易暂未签订明确的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业绩承诺和补偿具体方案将由上市公司与相关交易对方在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另行协商确定,最终以签署的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10)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上市公司截至本次发行完成日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全体新老股东按照在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11)标的公司过渡期间损益归属 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次交易暂未对过渡期损益安排进行约定,标的资产过渡期安排将于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由各方另行签署补充协议正式约定,并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12)决议的有效期限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决议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果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交易予以注册的文件,则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成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3、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1)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发行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 为1.00元,上市地点为深交所创业板。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2)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方式为向特定对象发行。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合计不超过35名(含35名)特定投资者。 最终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注册同意文件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 [2024-11-01] (300121)阳谷华泰:关于筹划本次资产重组事项停牌前一个交易日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21 证券简称:阳谷华泰 公告编号:2024-125 债券代码:123211 债券简称:阳谷转债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本次资产重组事项停牌前一个交易日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 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等方 式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 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阳谷华泰,证券代码:300121)及其衍生品可转 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阳谷转债,债券代码:123211)自2024年10月25日开市 时起开始停牌,停牌时间预计不超过10个交易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 月25日发布的《关于筹划发行股份等方式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 2024-103)。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停复牌》的相关规 定,现将公司停牌前1个交易日(2024年10月24日)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流通 股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等信息披露如下: 一、公司股票停牌前 1 个交易日(即 2024 年 10 月 24 日)的前十大股东持 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或姓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王传华 93,557,010.00 22.87% 2 尹月荣 34,222,500.00 8.37% 3 王文博 17,716,660.00 4.33% 4 #北京益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益安地风 2 号私 8,806,580.00 2.15% 募证券投资基金 5 #于德斌 5,000,000.00 1.22% 6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 2,822,802.00 0.69% 股计划 序号 股东名称或姓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7 徐险忠 2,571,400.00 0.63% 8 王文一 2,083,939.00 0.51% 9 #北京益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益安富家 13 号私 2,073,200.00 0.51% 募证券投资基金 10 MORGAN STANLEY &CO. INTERNATIONAL 1,948,724.00 0.48% PLC. 注 1:证券账户名称前标注“#”的股东为既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又通过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注 2: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二、公司股票停牌前 1 个交易日(即 2024 年 10 月 24 日)的前十大流通股 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或姓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王传华 93,557,010.00 24.16% 2 尹月荣 34,222,500.00 8.84% 3 #北京益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益安地风 2 号私 8,806,580.00 2.27% 募证券投资基金 4 #于德斌 5,000,000.00 1.29% 5 王文博 4,429,165.00 1.14% 6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 2,822,802.00 0.73% 股计划 7 徐险忠 2,571,400.00 0.66% 8 王文一 2,083,939.00 0.54% 9 #北京益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益安富家 13 号私 2,073,200.00 0.54% 募证券投资基金 10 MORGAN STANLEY &CO. INTERNATIONAL 1,948,724.00 0.50% PLC. 注 1:证券账户名称前标注“#”的股东为既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又通过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注 2: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股东名册。 特此公告。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一日 [2024-11-01] (300121)阳谷华泰:关于筹划发行股份等方式购买资产暨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一般风险提示暨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121 证券简称:阳谷华泰 公告编号:2024-127 债券代码:123211 债券简称:阳谷转债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等方式购买资产暨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 一般风险提示暨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阳谷华泰,证券代码:300121)及其衍生品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阳谷转债,债券代码:123211), 将于 2024 年 11 月 1 日(星期五)开市起复牌。 一、停牌情况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等方式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阳谷华泰,证券代码:300121)及其衍生品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阳谷转债,债券代码:123211)自2024年10月25日开市时起开始停牌。停牌时间预计不超过10个交易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发布的《关于筹划发行股份等方式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4-103)。 二、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及股票复牌安排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阳谷华泰,证券代码:300121)及其衍生品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阳谷转债,债券代码: 123211),将于 2024 年 11 月 1 日开市起复牌。鉴于本次交易涉及资产的审计、 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召开审议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公司将在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并由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审议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三、风险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的规定,如本公司在首次披露本次交易事项前股票交易存在明显异常,可能存在涉嫌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导致本次交易被暂停、被终止的风险。 2、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董事会再次审议及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及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正式实施,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或注册,以及最终取得批准或注册的时间都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于股票复牌后继续推进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一日 [2024-10-31] (300121)阳谷华泰: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21 证券简称:阳谷华泰 公告编号:2024-117 债券代码:123211 债券简称:阳谷转债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0 月 30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0 月 30 日(星期三)。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30 日上午 9:15-9:25,9:30— 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24 年 10 月 3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 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 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 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 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 (4)股权登记日期:2024 年 10 月 22 日(星期二) (5)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阳谷县清河西路 399 号阳谷华泰会议室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文博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98 人 , 代 表 有 表 决 权 股 份115,915,5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060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13,168,0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371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出席会议的股东19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747,4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88%。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9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975,4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60%。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或视频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5,904,20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3%; 反对 10,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0%;弃权 900 股,占出 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964,1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202%;反对 10,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95%;弃权 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2%。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2.01 回购股份的目的 表决结果:同意115,887,30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7%; 反对 7,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3%;弃权 20,900 股,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947,2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523%;反对 7,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53%;弃权 20,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024%。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02 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115,883,79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6%; 反对 10,81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3%;弃权 20,9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943,77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343%;反对 10,81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33%;弃权 20,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024%。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03 拟回购股份的方式及价格区间 表决结果:同意115,887,30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7%; 反对 7,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3%;弃权 20,900 股,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947,2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523%;反对 7,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53%;弃权 20,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024%。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04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 的资金总额 表决结果:同意115,887,30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7%; 反对 7,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3%;弃权 20,900 股,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947,2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523%;反对 7,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53%;弃权 20,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024%。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05 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表决结果:同意115,887,30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7%; 反对 7,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3%;弃权 20,900 股,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947,2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523%;反对 7,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53%;弃权 20,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024%。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06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115,887,00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4%; 反对 7,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3%;弃权 21,200 股,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946,9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422%;反对 7,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53%;弃权 21,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125%。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07 办理本次股份回购事宜的具体授权 表决结果:同意115,887,30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7%; 反对 7,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3%;弃权 20,900 股,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947,2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523%;反对 7,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53%;弃权 20,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024%。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表决方式选举王文博先生、王文一先生、刘炳柱先生、马德龙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3.01 选举王文博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3,357,26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93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417,23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0225%。 3.02 选举王文一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3,353,95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9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413,93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9114%。 3.03 选举刘炳柱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3,350,57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87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410,54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7976%。 3.04 选举马德龙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3,670,86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63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730,83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5619%。 4、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表决方式选举朱德胜先生、张洪民先生、刘克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4.01 选举朱德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3,670,76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63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730,73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 [2024-10-31] (300121)阳谷华泰: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21 证券简称:阳谷华泰 公告编号:2024-118 债券代码:123211 债券简称:阳谷转债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 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后,经全体董事同 意,于同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 7 名, 亲自出席董事 7 名,其中独立董事 3 名。本次会议经公司全体董事共同推举董事 王文博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选举王文博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第六届董事 会任期一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设立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其人员组成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次董事会选举产生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 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各委员会成员构成分别如下: (1)审计委员会:朱德胜(主任委员)、刘克健、王文一; (2)提名委员会:张洪民(主任委员)、朱德胜、刘炳柱;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刘克健(主任委员)、朱德胜、马德龙; (4)战略委员会:王文博(主任委员)、张洪民、马德龙。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同意聘任王文博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总经理提名,本次董事会同意聘任贺玉广先生、赵凤保先生、刘炳柱先生、王超先生、陈宪伟先生、马德龙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根据公司总经理提名,本次董事会同意聘任贺玉广先生为公司财务部负责人; 根据公司董事长提名,本次董事会同意聘任王超先生为董事会秘书; 根据公司董事长提名,本次董事会同意聘任卢杰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 以上聘任人员的任期均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上述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聘任财务部负责人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布伯虎先生担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2024-10-31] (300121)阳谷华泰: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21 证券简称:阳谷华泰 公告编号:2024-119 债券代码:123211 债券简称:阳谷转债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 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六届 监事会成员后,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 3 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由公司 3 名监事共同推举柳章银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全体监事一致表决通过,选举柳章银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2024-10-31] (300121)阳谷华泰: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和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21 证券简称:阳谷华泰 公告编号:2024-120 债券代码:123211 债券简称:阳谷转债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证券事务代表和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监 事会任期届满,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六 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完成了董事会、监事会的换 届选举和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和审计部负责人的换 届聘任,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1、非独立董事:王文博先生(董事长)、王文一先生、刘炳柱先生、马德 龙先生 2、独立董事:朱德胜先生、张洪民先生、刘克健先生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人员均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列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 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其 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在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均已经 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1、审计委员会:朱德胜(主任委员)、刘克健、王文一; 2、提名委员会:张洪民(主任委员)、朱德胜、刘炳柱;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刘克健(主任委员)、朱德胜、马德龙; 4、战略委员会:王文博(主任委员)、张洪民、马德龙。 以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1、股东代表监事:柳章银先生(监事会主席)、候申先生 2、职工代表监事:曹景坡先生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由以上3名监事组成,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人员均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列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职工代表监事比例未低于监事总数的三分之一。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审计部负责人情况 1、总经理:王文博先生 2、副总经理:贺玉广先生、赵凤保先生、刘炳柱先生、王超先生、陈宪伟先生、马德龙先生 3、财务部负责人:贺玉广先生 4、董事会秘书:王超先生 5、证券事务代表:卢杰女士 6、审计部负责人:布伯虎先生 以上聘任人员的任期均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上述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列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董事会秘书王超先生及证券事务代表卢杰女士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技能与从业经验。 董事会秘书王超先生、证券事务代表卢杰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635-5106606 传真:0635-5106609 电子邮箱:info@yghuatai.com 联系地址:山东省聊城市阳谷县清河西路399号 邮编:252300 四、部分董事离任情况 贺玉广先生、赵凤保先生、杜孟成先生、张辉玉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中贺玉广先生、赵凤保先生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杜孟成先生、张辉玉先生不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贺玉广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27,771股,通过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11,000股;赵凤保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06,027股,通过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41,205股;杜孟成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58,490股;张辉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贺玉广先生、赵凤保先生、杜孟成先生任期届满后,其所持股份将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其承诺进行管理。公司及董事会对其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五、备查文件 1、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1、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简历 王文博,男,198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山东省第十三届政协委员、聊城市第十七届、第十八届人大代表,现任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目前全面负责公司工作。王文博先生未在公司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7,716,660 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传华先生为父子关系,与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尹月荣女士为母子关系,与公司董事王文一先生为兄弟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所列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王文一,男,1981 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现任华泰泰国新材料有限公司负责人,全面负责华泰泰国新材料有限公司的筹备、建设及运营工作。王文一先生未在公司 5% 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083,939 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传华先生为父子关系,与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尹月荣女士为母子关系,与公司董事、总经理王文博先生为兄弟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列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刘炳柱,男,198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 自 2007 年起任职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销售部业务经理,2023 年 9 月 至今任青岛阳谷鲁华新材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9 年12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负责公司国内销售工作。刘炳柱先生未在公司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通过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11,005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所列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马德龙,男,198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211大学本科学历。2008 年 8 月进入公司工作,2011 年任国家橡胶助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推进部副部长,2011 年至 2016 年历任微晶石蜡项目组长、均匀剂项目、氨基树脂项目组长,2017 年至 2019 年任技术部部长并负责客户技术服务, 2019 年 11 月至 2021 年 10 月任研究中心总经理助理,2021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 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负责新项目研发及项目建设。2024 年获评山东省泰山产业领军人才。马德龙先生未在公司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通过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15,905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列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朱德胜,男,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管理学博士,教授、注册会计师,历任山东财经大学讲师、副教授、会计学院副院长等职,现任山东财经大学教授、鲁商福瑞达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海化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3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朱德胜先生未在公司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列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 [2024-10-31] (300121)阳谷华泰:关于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21 证券简称:阳谷华泰 公告编号:2024-121 债券代码:123211 债券简称:阳谷转债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基本情况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8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回购股份方案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票,用于注 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 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11.50 元/股(含本数)。具体回购 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9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 2024 年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83)。 二、依法通知债权人相关情况 上述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 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 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 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 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2024 年 10 月 3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14 日(工作日 9:00-12:00、 13:00-17:00) 2、申报地点、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点:山东省聊城市阳谷县清河西路 399 号 联系人:卢杰 邮政编码:252300 联系电话:0635-5106606 电子邮箱:info@yghuatai.com 3、申报所需材料 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有关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事项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信封上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邮件收到文件日为准,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2024-10-29] (300121)阳谷华泰: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45元 每股净资产: 7.564706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73% 营业总收入: 25.35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85亿元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