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电机002249≈≈维赛特财经www.vsatsh.cn(更新:24.12.05) ──────────────────────────────────── 最新提示:1)预计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9,839.06万元,同比增 长10.81%。 (公告日期:2024-04-23) 2)定于2024年12月6 日召开股东大会 3)12月04日(002249)大洋电机: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详见后) 分红扩股:1)2024年中期以总股本239763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0.6元 ;股权登记日:2 024-10-15;除权除息日:2024-10-16;红利发放日:2024-10-16; 2)2023年末期以总股本238724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1.3元 ;股权登记日:20 24-06-26;除权除息日:2024-06-27;红利发放日:2024-06-27; 机构调研:1)2023年12月19日机构到上市公司调研(详见后) ●24-09-30 净利润:67059.12万 同比增:25.97% 营业收入:88.44亿 同比增:4.09% ────────┬────┬────┬────┬────┬─────── 主要指标(元) │24-09-30│24-06-30│24-03-31│23-12-31│23-09-30 每股收益 │ 0.2800│ 0.1900│ 0.0900│ 0.2600│ 0.2200 每股净资产 │ 3.7563│ 3.6730│ 3.7109│ 3.6281│ 3.6531 每股资本公积金 │ 2.3426│ 2.3273│ 2.3240│ 2.3145│ 2.3137 每股未分配利润 │ 0.3123│ 0.2232│ 0.2575│ 0.1737│ 0.2224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7.5000│ 5.0100│ 2.3600│ 7.4100│ 6.2300 ────────┼────┼────┼────┼────┼─────── 按最新总股本计算│24-09-30│24-06-30│24-03-31│23-12-31│23-09-30 每股收益 │ 0.2775│ 0.1852│ 0.0862│ 0.2608│ 0.2203 每股净资产 │ 3.7535│ 3.6573│ 3.6830│ 3.6007│ 3.6168 每股资本公积金 │ 2.3326│ 2.3173│ 2.3065│ 2.2970│ 2.2904 每股未分配利润 │ 0.3110│ 0.2222│ 0.2556│ 0.1724│ 0.2202 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7.3922│ 5.0647│ 2.3408│ 7.2424│ 6.0903 ────────┴────┴─┬──┴────┴───┬┴─────── A 股简称:大洋电机 代码:002249 │总股本(万):241684.81 │法人:鲁楚平 上市日期:2008-06-19 发行价:25.60│A 股 (万):180687.47 │总经理:徐海明 主承销商: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限售流通A股(万):60997.35│行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电话:86-760-88555306 董秘:刘博│主营范围:微特电机、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 │、汽车起动机及发电机和磁性材料等的生产 │和销售。 ───────────────┴──────────────────── 公司近五年每股收益(单位:元) <仅供参考,据此操作盈亏与本公司无涉.> ─────────┬─────┬─────┬─────┬──────── 年 度 │ 年 度│ 三 季│ 中 期│ 一 季 ─────────┼─────┼─────┼─────┼──────── 2024年 │ --│ 0.2800│ 0.1900│ 0.0900 ─────────┼─────┼─────┼─────┼──────── 2023年 │ 0.2600│ 0.2200│ 0.1600│ 0.0700 ─────────┼─────┼─────┼─────┼──────── 2022年 │ 0.1800│ 0.1900│ 0.1400│ 0.0600 ─────────┼─────┼─────┼─────┼──────── 2021年 │ 0.1100│ 0.1600│ 0.1000│ 0.0600 ─────────┼─────┼─────┼─────┼──────── 2020年 │ 0.0400│ 0.0800│ 0.0300│ 0.0100 ─────────┴─────┴─────┴─────┴──────── [2024-12-04](002249)大洋电机: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 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 2024-114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后续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2,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7 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 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1 月 13 日和 2024 年 11 月 19 日 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专项贷款支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5)、《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106)。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 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已完成专项贷款资金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开立,尚未开始 实施回购公司股份。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12 月 4 日 [2024-11-20](002249)大洋电机: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 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 2024-108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13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1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会秘书刘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持有人72人,实际出席持有人63人,代表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份额9,447,975份,占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71.63%。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根据《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和《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设立管理委员会,作为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与监督机构。管理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1名,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9,447,975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弃权0份。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刘自文女士、伍小云先生、刘博先生为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其中刘自文女士为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一致。 刘自文女士为公司董事兼副总裁,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职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联关系。 伍小云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职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刘博先生为公司董事、副总裁兼董秘,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职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表决结果:同意9,447,975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弃权0份。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事宜的顺利进行,拟提请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执行持有人会议的决议; 2.代表全体持有人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3.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数的初始登记、变更登记等事宜; 4.锁定期届满后抛售股票进行变现; 5.根据持有人会议的决定办理持股计划收益和现金资产的分配; 6.办理持有人持股转让的变更登记事宜; 7.办理员工持股计划份额认购事宜; 8.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 9.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本授权自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 9,447,975 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100%,反对 0 份,弃权 0 份。 特此公告。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11 月 20 日 [2024-11-20](002249)大洋电机: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 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 2024-110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19 日下午 15:30 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1 月 13 日以专 人送达、传真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侦彪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结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价值持续增长、股权激励规模等因素综合考量作出的决策,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权利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了《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头部狼计划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 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头部狼计划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本次员工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能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 2024 年 11 月 20 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n.cn) 上的《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头部狼计划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关联监事王侦彪先生、邴黎明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监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实际投票监事人数为 1 人。 鉴于非关联监事不足监事会人数的半数,监事会无法对本议案形成决议,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以上(含)同意。 三、审议了《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头部狼计划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 理办法>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 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头部狼计划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保证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员工持股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 2024 年 11 月 20 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n.cn) 上的《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头部狼计划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关联监事王侦彪先生、邴黎明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监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实际投票监事人数为 1 人。 鉴于非关联监事不足监事会人数的半数,监事会无法对本议案形成决议,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以上(含)同意。 特此公告。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11月20日 [2024-11-20](002249)大洋电机: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 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 2024-109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9 日下午 15:30 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1 月 13 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鲁楚平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采用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该项议案经表决: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提高公司长期投资价值,提升每股收益水平,增强投资者信心,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结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价值持续增长、股权激励规模等因素综合考量,公司拟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3,350,998股回购股份用途进行变更,由“用于后续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并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注销手续,剩余回购股份5,862,500股的用途仍为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刊载于2024年11月2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项议案经表决: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自主行权情况及公司拟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公司拟变更注册资本,并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本次变更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402,510,881股变更为2,413,907,073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402,510,881元变更为2,413,907,073元。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刊载于2024年11月2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本议案作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通过后方可生效。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头部狼计划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该项议案经表决: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联董事徐海明先生、刘自文女士、刘博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实际投票董事人数为 6 人。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了《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头部狼计划四期”员工持股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 2024 年 11 月 20 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n.cn)上的《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头部狼计划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以上(含)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头部狼计划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该项议案经表决: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董事徐海明先生、刘自文女士、刘博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实际投票董事人数为 6 人。 为规范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了《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头部狼计划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2024年11月2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n.cn)上的《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头部狼计划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以上(含)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头部狼计划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该项议案经表决: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联董事徐海明先生、刘自文女士、刘博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实际投票董事人数为 6 人。 为保证“头部狼计划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头部狼计划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2.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头部狼计划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作出解释; 5.授权董事会选任、变更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中介机构; 6.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合同及协议文件; 7.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调整,授权董事会根据调整情况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8.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以上(含)通过。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该项议案 经表决: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有关议案。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载于2024年11月2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特此公告。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11 月 20 日 [2024-11-20](002249)大洋电机: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 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 2024-113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定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具体事宜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6 日(星期五)下午 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6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6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与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 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 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2 月 2 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中山市西区沙朗广丰工业区公司广丰厂区技术中心大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 2.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3.00 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头部狼计划四期”员工持 √ 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4.00 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头部狼计划四期”员工持 √ 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5.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头部狼计划四期”员 √ 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提案披露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已经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9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 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刊载于 2024 年 11 月 20 日《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 3.其他说明 (1)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第1-2项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含)通过。 (2)第 1、3、4、5 项提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根据《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均需一并提交。 2.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24 年 12 月 3 日-4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 16:00。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相关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参会,不接受电话 登记。信函或电子邮件需在 2024 年 12 月 4 日 16:00 前送达本公司。以信函或电子邮件 方式进行登记参会的,请务必通过电话确认。 4.会议联系方式: 现场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来信请寄:广东省中山市西区沙朗广丰工业区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编:528411。 联系人:刘博、肖亮满 联系电话:0760-88555306 邮箱地址:ir@broad-ocean.com 5.会议费用: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2: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 3: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特此通知。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11 月 20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2249”,投票简称:“大洋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上述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或“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 12 月 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6 日 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 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大会主席)或 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 表决指示就下列提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一、表决指示: 提案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 2.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 √ 议案 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头部狼计 3.00 划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 案 4.00 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头部狼计 √ 划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5.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2024-11-19](002249)大洋电机: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 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 2024-107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 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1 日召开第六届 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刊载于 2024 年 11 月 13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 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104)、《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专项贷款支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5)。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 2024年 11 月 12 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股) (%) 1 鲁楚平 613,591,916 25.19 2 徐海明 139,687,320 5.73 3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84,645,951 3.47 4 贡俊 55,000,000 2.26 5 彭惠 48,090,000 1.97 6 石河子市庞德大洋股权投资合伙企 32,591,800 1.34 业(有限合伙)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基金-浦发银行-平安大华浦 7 发广州汇垠澳丰 8 号特定客户资产 21,991,575 0.90 管理计划 8 熊杰明 19,934,780 0.82 9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 19,213,498 0.79 用证券账户 10 程建华 18,325,000 0.75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 二、公司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占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 股份比例(%) 1 鲁楚平 153,397,979 8.40 2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84,645,951 4.64 3 贡俊 55,000,000 3.01 4 徐海明 34,921,830 1.91 5 石河子市庞德大洋股权投资合伙企 32,591,800 1.79 业(有限合伙) 平安基金-浦发银行-平安大华浦 6 发广州汇垠澳丰 8 号特定客户资产 21,991,575 1.20 管理计划 7 熊杰明 19,934,780 1.09 8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 19,213,498 1.05 用证券账户 9 程建华 18,325,000 1.00 10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16,888,800 0.93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 特此公告。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11 月 19 日 [2024-11-13](002249)大洋电机: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 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 2024-104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1 日上午 9:00 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1 月 5 日 以专人送达、传真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鲁楚平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采用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该项议案经表决: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核心骨干及优秀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共同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在综合考虑业务发展前景、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以及近期公司股票二级市场表现的基础上,同意以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将回购的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2,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为了保证本次回购股份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处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事务;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包括根据实际情况择机回购股份,确定具体的回购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3.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相关条件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授权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4.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5.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 上述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回购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专项贷款支持的公告》刊载于2024年11月1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特此公告。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11 月 13 日 [2024-11-12]大洋电机(002249):大洋电机拟斥资1.2亿至2亿元回购股份 ▇证券报刊 大洋电机公告,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后续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12,000万元且不超过2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7元/股。公司已取得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书》,同意为公司实施股票回购提供专项贷款13,9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 [2024-11-05](002249)大洋电机: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 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 2024-103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9 日召开第六届 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后续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8,000 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5 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 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2 月 20 日和 2024 年 2 月 23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6)。 因公司在回购期间实施了 2023 年度权益分派、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 回购股份方案相关规定,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相应由不超过 5.50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 5.31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7 日和 2024 年 10 月 16 日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关于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0)。 截至 2024 年 11 月 4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成。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3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 司分别于 2024 年 3 月 5 日、2024 年 4 月 3 日、2024 年 5 月 7 日、2024 年 6 月 4 日、 2024 年 7 月 3 日、2024 年 8 月 5 日、2024 年 9 月 3 日、2024 年 10 月 9 日披露了本次 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2 日至 2024 年 11 月 4 日期间,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数量 9,695,250 股,占公司总股本(截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的 0.40%,最高成交价为 5.41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4.87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50,060,551 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股份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回购总金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总金额上限,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规定的回购价格上限,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成。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方式、价格、资金来源、资金总额及实施期限等相关内容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自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熊杰明因股票期权行权增持公司股份 40,000 股。除此之外,公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以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股份数量为 9,695,250 股,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权情况将发生如下变化: 变动前 变动后 股份类别 数量(股) 数量( 股) 占比(%) 占比(%) 一、限 售流通股 610,264,450 25.14 619,959,700 25.54 二、无 限售流通股 1,816,993,621 74.86 1,807,298,371 74.46 三、总 股本 2,427,258,071 100.00 2,427,258,071 100.00 注:以上变动前后的股本结构统计口径为公司截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的股本结构。 七、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后续将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在回购实施完成后三年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后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公司将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量查询证明。 特此公告。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11 月 5 日 [2024-11-04](002249)大洋电机:关于头部狼计划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 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 2024-102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头部狼计划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11日和2023年9月19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头部狼计划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7月12日、2023年9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头部狼计划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于2024年11月3日届满。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现将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头部狼计划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情况和锁定期 2023年11月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头部狼计划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暨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2),公司“头部狼计划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购入公司股票3,693,14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15%,成交总金额为1,856.62万元,成交均价约为人民币5.03元/股。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购买完成之日起计算,即2023年11月4日至2024年11月3日。 二、“头部狼计划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存续期内,管理委员会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和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卖出所购买的标的股票。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本员工持股计划买卖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头部狼计划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和终止 1.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24 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1 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3)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开放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4)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2.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存续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3.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且未展期,员工持股计划即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存续期届满前,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全部出售时,经持有人会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1 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4)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开放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11 月 4 日 一、现场参观上海电驱动嘉定厂区的产品展厅、生产线和实验室 上海电驱动(EVBG)战略及市场部总监龚剑先生带领调研人员参观上海电驱动厂区产线,包括展厅、实验室、生产线、装配车间等。上海电驱动参与了多项国家科研项目,在厂区内建立了仿真实验室、环境仓等检测环境,有效地缩短了产品开发验证周期,生产车间自动化程度高、质量控制严谨规范。重点参观了上海电驱动扁线电机生产线,全车间打造为恒温、恒湿、高防尘、智能自动化的现代化生产车间。上海电驱动目前已完成3条扁线电机的建设投产工作,基于高密度扁线电机与高效冷却技术的“三合一”电驱动总成已获得吉利汽车、奇瑞汽车多个大功率“三合一”电驱动总成量产定点。 二、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刘博先生介绍公司发展历程及基本情况 大洋电机目前形成了以建筑及家居电器电机产品为主的BHM事业部和以汽车用关键零部件为主的车辆事业集团(EVBG)两大事业板块,同时将“氢燃料电池业务”定位为未来事业板块。其中氢燃料电池业务,现阶段主要发挥公司在电力电子及软件集成技术和高速电机技术方面的优势,重点开展氢燃料电池核心零部件(BOP)的研发与生产,同时持续聚焦氢能产业链上游,在金属支撑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SOFC)及电解制氢技术方面进行了产业布局,联合国内相关领域技术领先的科研院校进行深度合作,共同探讨研发SOFC项目产业化路径,目前仍处于前期研发阶段。 三、现场交流 1、在传统车辆旋转电器市场下行情况下,公司车辆旋转电器业务实现增长的原因? 答:公司车辆旋转电器业务由子公司佩特来和杰诺瑞负责实施开展。佩特来产品目前全面配套轻卡、中重卡、客车、农机、工程机械等市场,并发力售后市场,保持了售后市场良好的增长态势;同时大力整合海外市场资源,国内出口业务取得明显增长,海外业务如在南美OEM客车空调系统市场的收入及份额也得到进一步提高,起发电机产品在法国、德国、西班牙等欧洲国家的销售持续提升,使得国内外产品市场占有率得到稳步提升。杰诺瑞持续扩大在奇瑞汽车、吉利汽车、上汽通用五菱及华晨汽车等客户的产品份额,同时全面布局轻型商用车市场,加大全柴动力、新柴动力、云内动力等客户业务拓展力度。以上高效地业务拓展使得公司车辆旋转电器业务在今年前三季度取得了较好的增长。 2、上海电驱动(EVBG)分拆上市的进展? 答:分拆上海电驱动(EVBG)独立上市,有助于发挥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实现上海电驱动(EVBG)与资本市场直接对接,给予上海电驱动(EVBG)管理层更高发展平台,做大做强上海电驱动(EVBG)。本次分拆上市尚处于前期筹划阶段,尚需满足多项条件方可实施,待相关事项确认后,公司将履行相关审批程序,敬请关注相关公告。 3、公司增程式发电机系统配套的车企有哪些? 答:公司增程式发电机系统已在深蓝汽车、长安汽车、合众汽车等车企多款车型上实现量产,并在东风汽车、奇瑞汽车等车企实现定点。 4、公司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的竞争优势? 答:公司在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业务上具备以下产业优势:(1)公司新能源汽车业务板块的管理团队在汽车行业从业多年,精通汽车企业文化,拥有丰富的汽车行业生产经营管理及业务拓展经验;(2)公司具备综合全面的技术优势,能够给客户提供高效集成化的电驱动系统以及单独的驱动电机或控制器产品,产品可广泛应用于纯电动和增程式混合动力等车型。同时,公司有传统业务为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业务源源不断地提供现金流,可以支持其持续不断的前瞻技术研发投入;(3)公司建筑及家居电器电机和汽车起动机、发电机的规模化制造能力为公司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的精益制造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在保障产品质量,尤其是一致性和可靠性以及成本控制、工艺流程方面提供了强大支撑;(4)公司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在供应链资源上优势明显。凭借公司在规模化制造、供应链管理、集中采购等方面已有的丰富经验,公司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业务在关键材料及零部件的资源保障、资源价格方面具备较强的竞争优势;(5)我国新能源汽车已进入加速发展新阶段,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公司在重庆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及零部件生产基地和研究院,将进一步扩大公司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的产能规模,适应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为业务快速发展提供保障。综上所述,在快速变化和日趋激烈的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领域竞争中,公司有信心维持强大的竞争力和可持续的发展能力,并进一步夯实独立第三方供应商中的头部企业地位。 5、上海电驱动供货结构是否发生改变? 答:公司新能源汽车产品供货结构随着市场需求的变化而改变。2023年之前,公司向客户提供的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产品主要为“二合一”/“三合一”动力总成系统。随着主机厂产品策略的改变,公司在2023年向客户供应的产品除了“二合一”/“三合一”电驱动总成外,还包括其他更多的产品类型:扁线电机的定转子、增程式混动车辆的发电机系统以及电机控制器里面的逆变砖等。未来公司将根据主机厂对于不同车型研发设计和供应链的差异化要求,提供相应不同类型的电驱动相关产品,以更好满足和适应行业发展趋势和客户需求。 6、上海电驱动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产品平台化建设情况? 答:公司开发了不同功率区间的电驱动总成产品技术平台,通过平台化产品的底层核心技术的重复应用和零部件模块化设计,配套不同客户不同车型的深度定制化开发需求,同时缩短产品的响应周期,并基于相同工艺实现大规模生产以降低成本。如公司为深蓝SL03、深蓝S7、长安启源等车型提供的增程式发电机产品就是基于同一个基础平台开发的。 7、公司上海电驱动(EVBG)未来国际市场拓展情况? 答:上海电驱动(EVBG)将充分发挥全球化经营的优势推进海外业务战略,以全球化的视野和思维方式,深化与上汽通用、印度塔塔、法国雷诺、韩国现代等合资/外资车厂的持续合作,依托公司在美国、墨西哥、英国、越南、印度等国的子公司及生产制造基地,将业务更好地向北美、欧洲、东南亚、南亚等区域进行拓展,匹配海外客户“LocalForLocal”的供应链管理策略;同时,借助佩特来的国际品牌影响力和EVBG已有的分布各个国家的本地化销售支持团队,加快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国际业务的拓展,提升产品附加值和利润率,实现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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